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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石景山隧道事故致14人死亡:直接损失3678万 12人被建议追究刑责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21-11-08 14:39:16

日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390.SH)发布了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进展公告。该事故造成14名被困人员全部遇难,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678.677万元,12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显示,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情况、未超前地质钻探、未超前注浆加固的情况下,不当采用矿山法台阶方式掘进开挖(包括爆破、出渣、支护等)、小导管超前支护措施加固和过大的开挖进尺,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泥水通过车行横通道涌入左线隧道,导致左线隧道作业人员溺亡。

对于本次事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人,其中涉及中铁二局三公司5人,具体为: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杰,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进成,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奎,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小龙。

截至目前,中铁二局已按照《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中铁二局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党委书记邹杰,中铁二局三公司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李伟,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范正业给予了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调查报告》还建议相关部门对中铁二局三公司及中铁二局进行相关处罚,中国中铁也在公告中表示将督促中铁二局及中铁二局三公司做好整改工作。

中国中铁表示,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当期损益也无较大影响。同时中国中铁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抓好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并认真查找自身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补齐短板,扎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要求各级子公司高度重视和强化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杜绝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项目南起九洲大道--建业一路交叉口,北至板樟山北侧,左线全长2445.9米,右线全长2434.4米。其中,石景山隧道段1.78公里。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总工期1080天,项目总合同额为6.67亿元。调查组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678.677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中铁的主营业务为基建建设、房地产开发、其他行业、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6.6%、5.06%、3.38%、2.37%、1.66%。(记者王嘉浩)

  责任编辑: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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