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6号
1月5日0时-1月6日8时,永康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1月5日通报阳性感染者转确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永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6日起,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以下区域调整为中风险区域:
1.永康市石柱镇前锦村下陈自然村;
2.永康市增杰衡器厂。
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特此通告。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