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再获“国字号”荣誉。11月28日,作为全省第一个创建城市,郑州顺利通过城市自评、省级初评、国家验收和社会公示,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体现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郑州被列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把创建列入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狠抓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狠抓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狠抓食品安全打假治劣,狠抓社会共治氛围营造,深入实施小作坊提升、6S管理、溯本通、冷链监控等创新监管,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每年均稳定在98%以上;建立了“抽检-稽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违法案件的查处办理。创建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逐年稳步提升。
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郑州市将以此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为契机,自我加压,锐意进取,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