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罗山县物业小区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水平,预防电梯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近日,罗山县住建局物业办对全县物业小区电梯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在对物业小区的专项检查过程中,物业办发现部分物业小区电梯门口存在堆放杂物的现象,部分物业企业未能及时对业主私自占用公用走廊的行为进行制止。针对有此类现象,物业办立即向物业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不整改的物业企业,物业办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局和消防大队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此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此次安全隐患检查,对促进物业公司负责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提高行业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罗山县住建局物业办将督促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大电梯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的力度,同时做好物业小区电梯安全隐患的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电梯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电梯运行安全性能。(郝昱玮 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