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发挥金融协同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好辖区金融安全稳定,6月21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罗山县金融监管支局及辖区8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主持会议。
会上,罗山县法院向金融监管机构及各家银行公布了《罗山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21—2023年)》,并通报了近年来罗山县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情况,详细介绍了法院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工作。
随后,罗山县金融监管支局、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围绕金融案件纠纷源头治理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座谈交流,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逐一进行交流发言,对罗山县法院在金融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开展金融机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就如何协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同推进金融纠纷协同治理、源头治理,会议要求,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提升对金融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金融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要正确认识金融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建立和完善适应金融审判工作需要的新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是要加强协作联动,切实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法院、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及时向金融监管机构或行业单位通报研判信息、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形成完善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合力构筑市场化、法治化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建立纠纷化解协作机制,切实有效化解金融纠纷。
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自身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要严格依法审理各类借贷案件,引导金融资本"脱虚向实"。要突出抓好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依法支持金融帮扶、降息减费、差异化金融服务政策实施,切实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渡过难关。要健全涉金融债权专项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财产处置进度,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要妥善审理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各类金融犯罪,防范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和次生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郝昱玮 彭莹莹 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