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司法局和孝司法所联合和孝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平安建设办、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成功化解一起因生产道路引起的矛盾纠纷。
2023年6月2日上午,汝南县和孝镇陈屯村村民徐某某到和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并向工作人员反映:同村村民沈某某承包了同村亲戚的土地,因在耕种过程中将生产道路挤占,导致其包括自家的五家土地生产没有道路可走。因两家存在积怨,在讲述过程中徐某某情绪比较激动,和孝司法所工作人员稳定住其情绪之后,组成联合调解小组,深入实地调查。
时值耕种之际,因之前生产道路被挤占,双方争执不下,严重影响各自后期的播种生产。调解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向徐某某和沈某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近2个小时的劝说与讲解之后,徐某某与沈某某均作出让步。通过调解,双方约定:以地头机井北侧内壁往北2.8米为路南侧起点,路宽3米。现场重新对南北土地边界进行了划定,任何一家不得超越边界。双方达成协议后,现场工作人员在土地边界重新做了灰楔标记。
至此,在汝南县司法局和孝司法所及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这起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当事双方均表示认可与满意。
汝南县司法局和孝司法所在“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驻马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中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调解到位,落实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目标,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全镇和谐稳定打造坚实的基础。(吴国华 周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