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丁某、张某三人明知偷越国境是违法行为,但因沉迷赌博,仍多次伙同他人偷越国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八千元;被告人丁某拘役三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六千元;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六千元。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先后5次从云南边境非法偷越国境到缅甸参与赌博活动,被告人丁某、张某二人伙同他人先后3次从云南边境非法偷越国境到缅甸参与赌博活动。2023年8月,被告人张某到西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2023年10月,被告人李某、丁某分别经西平县公安局通知主动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丁某、张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李某、丁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且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综合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一些赌徒经不住不法分子诱惑,妄想“一把翻身、一夜暴富”,为此,竟不惜偷越国境,寻求刺激。殊不知,境外不是“一夜暴富”的天堂,反而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紧密相连,这些活动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案被告人心怀侥幸,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大家,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出入境的管理规定,采取合法的方式出入境,共同维护我国边境安全!(冯占华 朱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