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商丘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推进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卫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法规科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法规科(股)长,相关案件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河南省三部门《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和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情况进行通报,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探讨,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落实进行部署。
针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在2023年9月14日印发《关于落实<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和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进行了工作安排,又于2023年11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和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作了进一步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要求,赵卫民强调,一是要将省局、市局关于《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和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的最新要求,在本单位党组、局长办公会上专题学习,并尽快传达到每一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二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落实好河南省三部门《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和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做到立足放管服,兼顾法理情,把握时度效,妥善办理食用农产品销售行政处罚案件。三是保障行政执法有温度,坚决落实无错不罚、小错轻罚,让人民群众从行政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