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没有给转让款合同违法吗
股权转让没有给转让款合同是否违法,需要具体分析:
1.只要该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协议的内容合法,则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的情况下,即使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
股权转让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5.股权转让协议 ( 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6.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