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要想提供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据,婚姻双方就必须把他们的生活联结在一起。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双方的信任程度应该足以使他们共享资产和共谋未来。他们采取具体措施,呈现出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本质,可以搜集一下证据:
1、跨国婚姻真实性证据;
2、联名的银行支票帐户和储蓄帐户;
3、联名的信用卡;
4、联名的汽车注册文件和车保险;
5、双方共享的医疗保险;
6、联名的房屋财产拥有权或联名的租约;
7、联名的水、电、煤气、电话和网络帐单;
8、配偶被列入退休计划的收益人;
9、配偶被列入人寿保险的收益人;
10、在申请移民或调整身份的过程中,当事人会被要求提供夫妻共同生活的文件证据。
所以,除上面列举的证据外,当事人还应尽量提供以下文件:
11、双方来往的有关针对双方的关系或办理婚礼计划内容的信件或电子邮件。
12、双方共同外出旅游的机票、船票、火车票和下榻的酒店收据。
13、双方共同旅游的景点照片、参加各种活动的照片。
14、双方为对方购买订婚或结婚戒指或特别礼物的收据。
15、婚礼照片和婚礼上与亲友一起的照片。
16、婚后不同时期的共同生活、游玩的照片。
17、孩子的出生纸,或怀孕证明、或产科医生的治疗证明等。
18、与孩子一起的照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