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这个房子已经拍卖了,若是再不主动腾房,法院今天就要进行强制腾退了。”5月16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处拍卖后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丁某、张某、河南某房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均置若罔闻。社旗法院依法对诉中查封的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数套房产,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涉案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最终,其中一处房产由买受人赵某竞得。
但所拍卖房产在法院查封后,被案外人李某购得并实际占有,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协商腾房事宜,但李某认为涉案房屋系自己从被执行人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处购得,涉案房屋所有权应归自己所有,一直拖延不配合腾房。为了有效保障“法拍房”的顺利交付,执行干警数次上门张贴腾退公告,督促其主动腾退,多次劝诫未果,法院决定对拍卖后的房屋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强制腾退,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法拍房能否及时交付,既关系买受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司法公信力。16日,一大早,社旗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到达腾房现场后,各司其职,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工作,对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贴标、打包,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数小时有条不紊的腾房工作,强制腾退行动顺利完成,执行干警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