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河南交通技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研讨会,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要求进行学习研讨。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魏华典主持会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各党支部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严卫宏领学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基础教育部党支部书记、校企合作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工会、培训中心负责同志围绕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岗位做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公共职责”;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学深悟透两大纪律背后的紧密联系,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无论权力大小,都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会议强调,学院各党员干部要严明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不推诿、不敷衍,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恪守生活纪律,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自觉锤炼品德修养,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家风家教,严格社会交往,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引领者。要提升教育实效,带头做党规党纪的捍卫者,坚持以学促干、以干促学,锤炼过硬作风,守住“八小时”内外的纪律防线,巩固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晨曦 闫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