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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诉前调解工作情况发布会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河南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诉前调解工作情况发布会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2021-01-13 16:30:26 来源:中华网河南

案例1:某银行与某建材公司等10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30日,某建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900万元,期限12个月。同日,某实业公司等3家公司和自然人吕某某等6人分别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在担保债权最高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银行随后将900万元付给建材公司。借款到期后,建材公司以应收账款账期延长、流动资金紧张为由申请延期,延期期满后仍未全部履行偿还本息义务。2020年8月18日,银行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材公司偿还欠付借款本金及利息863.74万元。

【调解过程与结果】

宝丰县人民法院当天立案后,经征询银行代理律师同意,将案件分至“法官+调解员+ 特邀调解员”的速裁快审团队。主审法院迅速安排调解员对分布在平顶山市3区2县的10名被告进行送达,指导调解员与10名被告电话沟通,并安排特邀调解员(某行政村第一副书记)协助做调解工作。8月21日,主审法官将10名被告通知到宝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4家公司均称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几乎没有经营,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请求再延长两年还款。银行以已经延期一次为由,不同意再次延期。主审法官考虑疫情影响和企业经营困难客观存在,应当平等保护双方利益,遂提出分期分批还款方案。经主审法官与当事人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自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建材公司每月还款5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2年1月一次性偿还完毕。2020年8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宝丰县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该案顺利结案。

【典型意义】

这是人民法院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诉中委托调解企业之间金融借款纠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一起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体现在宝丰县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当天立案,而且从立案到结案仅用5天时间,大大缩短了立案审查和审理期限。取得这一成绩的原因是该院建立了“调解+快审”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不仅在乡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聘请当地村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而且在诉讼中建起了“法官+调解员+ 特邀调解员”速裁快审团队,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全过程,充分集合专职调解和特邀调解的优势,共同做涉企纠纷化解工作。据统计,2020年1至11月份,宝丰县人民法院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48件,其中调解105件,调解成功率30.17%,平均审理天数56天。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做法为帮助企业度过疫情影响难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宝丰县人民法院 供稿)

案例2:某物业公司与67户业主物业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1年,某置业公司在邓州市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委托某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2011年前后,物业公司分别与1-7号楼、9号楼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0.9元。2013年,物业公司又与8号、10号楼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1.2元。由于小区开发时间长,物价逐年上涨,物业公司多次提出提高物业费标准。2017年10月22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同年12月31日,业主委员会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统一为每月每平方1.2元,一年后缓步提高。2018年9月,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从2020年起将物业费调整为每月每平方1.38元。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然到来,数十户业主以物业费用上涨未经过自己同意、没有入住未享受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存在过失等理由拒不交纳物业费,并成立业主维权微信群,采取聚众上访、围堵物业服务中心等方式,与物业公司各执己见,形成纠纷。2020年6月12日,物业公司分4批,将其中67户业主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要求交纳物业费、支付违约金等共计20余万元。

【调解过程与结果】

邓州市人民法院收到该批物业纠纷后,高度重视化解工作,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将纠纷交由诉调对接中心和速裁团队妥善办理。诉调对接中心迅速与邓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和湍河办事处党委政府共同研究,指派湍河办综治中心、司法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同步联系速裁法官,商讨调解方案,一致认为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疫是首要任务,不能让业主再次聚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希望物业公司不再主张违约金。以此为基础,人民调解员多方作物业公司的工作,并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逐一了解情况,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政策。物业公司同意调解意见后,人民调解员分别联系业主,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就物业费上涨过程、物业服务以及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说明,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部分业主因为上班或者在外地等原因不能到法院参加调解,人民调解员即通过微信、网上视频系统一一沟通。经多次协商,有23户业主首先接受调解方案,交纳了物业费。有4户业主拒绝调解方案,邓州市人民法院遂于6月30日立案后交由速裁团队依法审理,并按上述方案继续做调解工作。7月19日,该4户业主同意调解方案,自愿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撤回了对4户业主的起诉。见此情况,其余40户业主也先后和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主动履行了交费义务。至此,该系列物业合同纠纷案成功化解。事后,物业公司给邓州市人民法院送来“法院调解化纠纷、为民解忧促和谐”的锦旗。

【典型意义】

这是人民法院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系列物业合同纠纷的一起典型案例。物业纠纷看似事小,但涉及居民基本生活,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物业纠纷,平等保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让双方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和经营,是人民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使命担当。该起案件的典型意义体现在邓州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形成了一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前后衔接、互相联动、渐次推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流水线”,为集合多部门调解力量,就地就近快速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成功实践,也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邓州市人民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孟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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